新北市131處露營區僅有5處合法,中南部縣市也有類似情形,像高雄市列管的露營場共有90處,但合法的露營場所僅7處,也引起議員關切質詢。高市府觀光局表示,將函請中央研議農地是否可開放露營使用,並訂定相關的輔導機制。
農委會表示,過去休閒農場設置露營設施面積以5%為限,不得超過1千平方公尺,為配合產業需求,今年已經修法放寬至10%、不得超過2千平方公尺。
桃園市觀光旅遊局表示,2年前調查桃市有101處露營區,但有90%以上都是在是農牧、林牧用地上建置,皆屬違法;依現行法令,目前僅丙種建築用地及遊憩用地能合法設置露營場設施。
桃市觀旅局說,違法的農林地露營設施目前僅能循申請休閒農場方式轉為合法。有1家丙種建築用地合法經營露營設施,近年來已輔導4家取得休閒農場執照合法經營露營設施,13家申請執照中。
苗栗縣有1家合法露營區及3家休閒農場附設露營場。未立案露營區354家,多數是土地在農牧、林業用地。今年檢舉開罰9件。
觀光局公布違法露營業者中,屏東縣有31家違法,其中25家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管轄。屏東縣府指出,縣內合法的露營場域有24家,針對先前公布違法露營業者,不定期與相關單位展開聯合稽查。宜蘭共有81處露營區,其中20處合法。非法露營區大多是違反土地使用分區,縣府陸續開罰過5件,其餘縣府列管輔導改善。
October 27, 2020 at 12:58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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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法露營區 部分縣市輔導 苗、宜開罰 - UDN 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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